烟草打假打私不再是独角戏,社会力量成监管新引擎

2025-07-22 香烟资讯 10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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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物流寄递产业的快速发展,当前涉烟违法行为正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态势。违法行为的网络化特征日益明显,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交易,通过虚假信息掩盖真实身份;分散化趋势愈发突出,违法行为不再集中在特定区域,而是分散在广阔的网络空间和众多的物流节点中;隐蔽化手段不断升级,违法分子采用各种伪装手段逃避检查,如利用恒温器铁箱藏匿卷烟,将违法商品伪装成水果生鲜等日常用品。

这些新特点使得传统监管模式面临严峻挑战。物流寄递环节包裹数量庞大,仅靠专业监管力量进行逐一检查既不现实也不经济。违法行为的快速流转性要求监管必须具备更强的时效性和覆盖面,而传统监管在人力资源和覆盖范围上都存在明显局限。

01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必然性

面对涉烟违法行为的新挑战,单纯依靠专业监管力量已经无法满足现实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全面参与成为必然选择。从覆盖面来看,专业监管力量有限,而社会力量具有分布广泛、深入基层的天然优势,能够将监管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从时效性角度分析,社会参与者往往是违法行为的第一发现者,能够在第一时间提供线索,为及时查处创造条件。

更重要的是,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具有成本效益上的明显优势。相比增加专业监管人员,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的成本更低、效果更好。同时,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能够形成强大的威慑效应,让违法分子感受到无处遁形的震慑力。从治理理念的角度看,社会共治体现了现代治理的基本要求,通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不仅能够提升监管效果,更能够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02 各地创新实践的生动样本

安徽省的"平安小蜜蜂"专项行动为社会参与监管提供了典型样本。他们将快递从业人员培养成监管"前哨",通过专业培训提升其识别能力,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参与积极性,利用信息化手段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这一做法充分发挥了快递从业人员接触面广、反应迅速的优势,将原本的被动配合转化为主动参与。

福建泉州的实践数据直观展现了社会参与的价值。在该市破获的169起寄递环节涉烟违法案件中,有124起得益于群众举报,占比高达73.4%。这一数字背后,是泉州市完善寄递渠道可疑信息报告奖励办法,激励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管所取得的成果。

辽宁沈阳构建的"政企联动、数据互通、执法协同"机制,展现了社会共治的立体化特征。他们不仅与邮政管理、公安等部门形成联动,更重要的是激活了企业和社区等社会力量,联合编织监管网络。广东珠海的四方联动机制,江苏苏州的数据驱动智能监管模式,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力量参与的重要作用。

这些实践表明,无论采用何种具体方式,社会力量的参与都能够显著提升监管效果,成为专业监管的有力补充和重要支撑。各地的探索虽然形式不同,但都证实了一个共同规律:社会参与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高效的。

03 构建社会参与的有效机制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管,需要构建科学有效的参与机制。首先要建立多层次的参与网络:以快递、物流从业人员为核心构建行业参与网络,这一群体专业性强、接触面广,是社会共治的重要支撑;发动社区居民、商户等群体参与监管,形成覆盖面最广的基础监督网络;引导相关企业建立内部监管机制,形成企业自律管理网络;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组织作用,构建社会组织协同网络。

激励机制是确保社会力量持续参与的关键。各地普遍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给予物质奖励,同时通过表彰先进、宣传典型等方式提供精神激励。更重要的是要简化举报程序,提供便捷渠道,降低参与门槛。

培训机制是提升参与质量的保障。针对不同群体制定差异化培训内容,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及时更新培训内容以适应违法行为的新变化。结合具体案例进行现场教学,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反馈机制是维护参与热情的必要条件。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及时反馈处理结果,让参与者看到实际效果;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消除参与者的后顾之忧;根据参与者的建议和意见,不断完善社会共治机制。

技术支撑是现代社会参与的重要保障。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通过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方式,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参与监管,实现传统监管与现代技术的有机结合。

04 社会共治模式的深远意义

从专业监管到全民参与的转变,其意义远远超出了监管方式的调整,而是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的根本性变革。这种变革首先体现在监管效能的整体优化上,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不仅提升了案件发现率和查处数量,更重要的是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防控的转变,从末端处置到源头治理的升级。

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社会氛围的根本改善。通过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不仅提升了公众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认知度,更重要的是增强了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了"人人知法、人人守法、人人护法"的良好氛围。这种变化是深刻而持久的,为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对于烟草行业从业人员而言,这一转变要求监管理念和工作方式的根本性调整。传统的管控思维需要向服务思维转变,将社会力量视为重要的合作伙伴。监管部门需要加强社会动员能力建设,提升组织协调、宣传引导、激励保障等方面的能力,学会在开放的环境中开展监管工作。

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看,烟草专卖监管领域的社会共治实践,为其他领域的治理创新提供了有益借鉴。它表明,在新时代条件下,有效的治理必须是开放的治理、协同的治理、共享的治理。通过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能够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现实挑战。

社会共治模式的探索和完善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随着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参与方式会更加多样,参与机制会更加完善,参与效果会更加显著。这种模式不仅能够有效应对当前监管面临的新挑战,更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烟草行业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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