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动背景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其身心健康关乎社会的长远发展。然而,近年来,随着烟草市场的多元化发展,未成年人接触和吸食烟草制品的现象呈上升趋势,这不仅严重威胁着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也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危害,烟草行业开展“护苗行动”势在必行。通过开展“护苗成长行动”,旨在全面清理整治校园周边烟草销售环境,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禁烟的重视程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禁烟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 短期目标(1 - 2个月):全面排查校园周边烟草零售户,确保“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标识张贴率达到100%,对违规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形成有效震慑。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未成年人禁烟宣传教育活动,使未成年人对吸烟危害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2. 中期目标(3 - 6个月):建立健全与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常态化的监管合力。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未成年人吸烟率降低至一定水平(如降低1 - 2个百分点)。完善学校周边零售客户监管档案,对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控,确保校园周边烟草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3. 长期目标(1年以上):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未成年人禁烟氛围,使未成年人远离烟草成为社会共识。未成年人吸烟率得到显著降低,趋近于零。形成一套完善的未成年人禁烟保护长效机制,包括监管机制、宣传教育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等,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长期的保障。
三、主要任务
1. 强化市场监管
全面排查校园周边零售户:组织专卖人员对校园周边一定范围内(如半径200米)的烟草零售户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零售户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性及证照一致性,确保所有零售户均持证合法经营。详细记录零售户的经营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有效期等信息,建立完善的监管档案。
加强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制定科学合理的巡查计划,增加校园周边零售户的巡查频次,确保每周至少巡查1 - 2次。采用错时执法的方式,在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检查零售户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售烟、拆包散售卷烟、销售非法电子烟等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严格管控新型销售渠道:加强对自动售卖机、网络销售平台等新型烟草销售渠道的监管。严禁在校园周边设置烟草自动售卖机,联合相关部门对网络平台上的烟草销售行为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通过网络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物流寄递环节的监管,防止非法烟草制品通过寄递渠道流入未成年人手中。
2. 深化联合执法
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主动与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商讨未成年人禁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明确各部门在“护苗成长行动”中的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定期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园周边的超市、便利店、网吧、娱乐场所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打击向未成年人售烟、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信息共享与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各部门及时互通涉烟违法线索、执法动态等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在执法过程中,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烟草市场秩序。例如,烟草部门发现向未成年人售烟线索后,及时通报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教育部门协助提供学校周边零售户信息和学生吸烟相关线索,配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 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组织专卖人员、普法志愿者深入校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手册、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学生普及烟草专卖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吸烟对身体健康的危害,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邀请医生、专家等专业人士,结合实际案例,向学生讲解吸烟对青少年身体发育、智力发展等方面的不良影响,让学生深刻认识到吸烟的危害。
加强对零售户的宣传教育:通过召开零售户座谈会、上门宣传等方式,向零售户宣传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明确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督促零售户自觉遵守规定,做到守法经营。与零售户签订《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承诺书》,引导零售户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禁烟保护工作,如遇到未成年人购买烟草制品,要及时劝阻并拒绝销售。
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未成年人禁烟相关的图文、视频等宣传资料,以生动有趣的形式向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公众传播吸烟危害知识和未成年人禁烟理念。开设线上互动专栏,鼓励公众参与讨论,举报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禁烟的良好氛围。
4. 完善监督机制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完善“12313”烟草市场监管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等投诉举报渠道,确保24小时畅通。对接到的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烟草行业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专卖执法人员的监督考核,防止出现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定期对“护苗成长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内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引入社会监督力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学生家长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社会监督员,对校园周边烟草市场秩序和“护苗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
四、实施步骤
1. 动员部署阶段(第1周)
成立“护苗成长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分工,确保行动组织有力、协调顺畅。领导小组由烟草专卖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行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制定详细的“护苗成长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行动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确保行动有序推进。
召开“护苗成长行动”动员大会,传达行动精神,部署工作任务,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集中整治阶段(第2 - 8周)
按照主要任务要求,全面开展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专卖人员对校园周边零售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监管档案,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零售户和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每周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工作策略。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
3. 巩固提升阶段(第9 - 16周)
对前期工作进行“回头看”,针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和巩固提升。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零售户的监管,确保问题不反弹。
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宣传教育机制和监督机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和内容,提高宣传效果;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每两周对行动效果进行评估,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未成年人吸烟率、公众对未成年人禁烟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等指标的变化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措施。
4. 总结验收阶段(第17 - 18周)
全面总结“护苗成长行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行动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等。
对“护苗成长行动”进行验收评估,对照行动目标和工作要求,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评选出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召开“护苗成长行动”总结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部署下一阶段未成年人禁烟工作任务,推动未成年人禁烟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烟草部门要充分认识“护苗成长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行动顺利实施。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加强对行动进展情况的跟踪督促和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 强化人员保障:合理调配专卖执法人员、宣传教育人员等力量,确保“护苗成长行动”各项工作有充足的人员支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宣传能力和服务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分享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3. 落实经费保障:设立“护苗成长行动”专项经费,保障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合理安排经费预算,确保经费使用高效、规范。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执法设备购置、宣传资料制作、举报奖励发放、培训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 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护苗成长行动”考核评价机制,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各级烟草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进行严肃问责。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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